
【DiaryPoint=記者崔承鎮】ADOR於11月6日反駁《紐約時報》(NYT)有關NewJeans專屬合約缺少未成年人保障條款的報導。ADOR表示,標準青少年附加協議和專屬合約中均載有保障內容,合約措辭也經過與成員及其家長一方長達三個月的討論。
NYT於5日公開並分析了26張合約圖片,合約由NewJeans五名成員在出道前於2022年與ADOR簽訂。當時成員年齡介乎14至17歲。報導指出,合約中看不到保障健康、教育、睡眠和休息權利的條文,卻包含限制「態度不認真」、「疏於自我管理」及「不適當異性交往」等內容。
ADOR不認同「未成年人保障條款必須寫在同一份合約文件內」的解讀。HYBE表示,旗下廠牌會與練習生簽署國家標準青少年附加協議,內容包括人格權、睡眠權、教育權及休息權,並在當事人成年之前持續有效。HYBE又稱,專屬合約亦載有基本人權保障條款,公司並指定了青少年保護負責人。
HYBE也補充了合約協商過程。HYBE稱,草案於2022年1月7日分享,直至4月簽約前,雙方持續討論修改,包括問答、電郵往來,以及藝人一方律師審閱。據稱,一名成員的母親曾要求修改一項規定,即公司須獲知有人試圖誘使藝人離開公司的情況,但該要求未獲採納。HYBE亦公開一封電郵的內容,稱ADOR方面回覆這位母親:「感謝您細心的回覆。現告知您,對於您提供的答覆,我們沒有其他意見。」
HYBE亦就費用承擔和違約金計算方式作出說明。HYBE稱,一位母親提出減輕藝人負擔的方案,法務團隊為此準備了多個替代方案,但時任ADOR副代表沒有接受。HYBE表示,違約金以實際產生收入的期間為基礎計算;除出道前之外,並不存在沒有收入的期間,因此其經濟效果與標準合約相同。
NYT報導亦談及合約終止後仍可商業使用成員姓名、面孔和聲音的條款,以及美容療程費用的承擔條款。ADOR表示,製作及使用AI內容須取得藝人個別同意;涉及名譽損害及異性交往的條款,則是為了保障藝人和履行社會責任。
雙方說法的分歧,在於應如何一併評估合約正文的措辭、獨立附加協議及協商紀錄。NYT認為公開的合約中缺少未成年人保障條款;ADOR則以附加協議和協商經過為據,主張整套合約安排中已有保障措施。相關條款實際上如何適用、是否具法律效力,仍須結合各份文件及相關程序進一步判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