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[Diary Point=记者金正勋]韩国政府拟调整储能系统(ESS)集装箱内部安装监控摄像头的强制要求,以及废旧电池回收企业适用的环境和化学品监管规定。政府于10月30日在规制合理化委员会民生分委会敲定了12项二次电池相关改进措施,并于11月2日公布。此次公布并不意味着规定已经修订;措施落地前仍需经过审议、安全性验证和法规完善。
储能系统用于储存电力,并在需要时供电。现行规定要求在集装箱式设备内部安装监控摄像头,即使其结构不允许人员在内部通行也不例外。政府计划研究豁免条件:集装箱内没有可供人员通行的通道,并配备电池管理系统(BMS)等比摄像头更有效的监测技术。
即使符合条件,监控摄像头的强制要求也不会立即自动取消。政府计划在年底前由相关委员会进行审议,并根据结果推动于2027年修订《韩国电气设备规范》。新标准出台前,储能系统运营方仍须遵守现行规定。
整合电气设备须先证明安全性
现行规定要求将储能电池与电力转换系统(PCS)等电气设备置于物理隔离的舱室内,这可能占用更多集装箱空间。政府正研究将电池和电气设备安装在同一集装箱内的方案,但相关技术仍在研发中。韩国电气安全研究院的研发项目计划持续至2028年,政府将在安全性得到验证后再推动制度调整。
针对废旧电池回收企业,改进方案还包括减轻每次变更工艺时反复办理许可和申报的负担。如果同类废水排放设施的排放量增加不足10%,政府计划免除变更申报,或允许事后申报。有关环境污染设施综合管理的下位法规计划于2027年修订。
政府还将处理废弃物回收企业同时受《废弃物管理法》和《化学物质管理法》约束的问题。计划在2027年前开展实况调查并制定行业专项标准,以调整处理工艺的行政负担。这些措施针对的是回收企业的办事手续,不会立即改变家庭废旧电池的投放方式,也不会影响消费者享有的优惠。
此次12项措施是在8月公布的6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的。储能系统运营方应关注监控摄像头豁免条件和规范修订时间;回收企业则应留意下位法规和行业专项标准的制定进展。具体适用条件和实施时间将在后续审议及修法后确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