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[Diary Point=記者金正勳]韓國政府計畫調整能源儲存系統(ESS)貨櫃內安裝監視器的強制規定,以及適用於廢電池回收業者的環境與化學物質管制。政府於10月30日在規制合理化委員會民生分委會敲定12項二次電池相關改善措施,並於11月2日公布。這項公告不代表規定已完成修訂;措施要落實,仍須經過審議、安全性驗證及法規整備。
ESS是將電力儲存起來,並在需要時供電的設備。現行規定要求在貨櫃型設備內安裝監視器,即使其結構不允許人員在內部通行也不例外。政府計畫研議豁免條件:貨櫃內沒有可供人員通行的走道,且配備電池管理系統(BMS)等比監視器更有效的管理技術。
即使符合條件,監視器的強制規定也不會立即自動豁免。政府計畫在年底前交由相關委員會審議,並依審議結果推動於2027年修訂《韓國電氣設備規程》。新標準確定前,ESS業者仍須遵守現行規定。
整合電氣設備前,須先證明安全性
現行規定要求將ESS電池與電力轉換系統(PCS)等電氣設備,分別設置在實體隔離的隔間內,可能因此占用較多貨櫃空間。政府正研議把電池和電氣設備裝在同一貨櫃內的方案,但相關技術仍在研發中。韓國電氣安全研究院的研發計畫預計持續至2028年,待安全性獲得驗證後才會推動制度調整。
針對廢電池回收業者,改善方案也包括減輕每次變更製程時反覆申請許可、辦理申報的負擔。如果同類型廢水排放設施的排放量增加不到10%,政府計畫免除變更申報,或改採事後申報。環境污染設施整合管理相關子法預計於2027年修訂。
政府也將處理廢棄物回收業者同時受《廢棄物管理法》和《化學物質管理法》規範的問題。計畫在2027年前進行實況調查並制定各業別專屬標準,調整處理製程的行政負擔。這些措施涉及回收業者的行政程序,不會立即改變家庭廢電池的回收方式,也不影響消費者可享有的優惠。
此次12項措施是在8月公布的6項措施上進一步推動。ESS業者應留意監視器豁免條件及規程修訂時程;回收業者則應關注子法與業別專屬標準的制定進度。詳細適用條件與實施時間,將在後續審議及修法後確定。
